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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嗽化痰颗粒

日期:2018-12-04
止嗽化痰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0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3g

生产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32号

批准日期:2015-07-07

药品本位码:86901591000304

适应症

清肺止嗽、化痰定喘。久嗽、痰喘气逆、喘息不眠等症。

品牌

同仁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支气管炎

禁忌

风寒咳嗽,不宜服用。

注意事项

1.风寒咳嗽不宜服用。
2.本品含有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3.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4.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运动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动物试验结果表明:
1.本品可延长氨水所致小鼠咳嗽时间;
2.能延长组胺引起豚鼠哮喘的反应时间;提高小鼠气管酚红排出量。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3g,每日1次。临睡前服用,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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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

编号:苏20160063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24970649-8

法定代表人:浩健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高强、倪永兵、乔政、姜莉、孔德�、杨敏、邱璐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浩健

质量负责人:周勤文

注册地址:雨花台区窑岗村32号

生产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32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口服液、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32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口服液、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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