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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湿祛痛膏

日期:2018-12-10
伤湿祛痛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90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贴膏剂(橡胶膏剂)

规格:----

生产地址:通辽市中心大街144号

批准日期:2015-04-22

药品本位码:86903905000093

适应症

祛风湿,止痛。本品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湿病性贫血,风湿病性贫血症,妊娠合并偏头痛,踝部扭伤,多发性肌炎,皮肌炎,高血压脑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注意事项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使用,不得任意增加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凡对橡胶膏过敏或皮肤糜烂有渗出液、外出血及化脓者均不宜贴用。运动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WS3-B-1534-93

用法用量

贴患处,每日用量不超过4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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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内蒙古通辽

编号:内2016004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50500720186464H

法定代表人:任志福

发证日期:2015-12-27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杨玺

日常监管机构: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陈立新 马红军 阿荣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任志福

质量负责人:伏莹

注册地址:通辽市中心大街144号

生产地址:通辽市中心大街144号:贴膏剂(橡胶贴膏,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范围:通辽市中心大街144号:贴膏剂(橡胶贴膏,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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