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15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华街118号
批准日期:2015-05-11
药品本位码:86903882000185;86903882000178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3882000185[每支装10ml];86903882000178[每瓶装100ml]
适应症
散寒化痰,补肺益肾,止咳定喘。用于肺肾气虚性慢性支气管炎,虚寒性支气管哮喘,痰白多沫。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肺肾气虚,慢性支气管炎,虚寒性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
禁忌
1.肺热阴虚引起的肺燥性咳喘患者忌服。
2.服药期间应忌烟酒。
注意事项
1.肺热阴虚引起的肺燥性咳喘患者忌服。
2.服药期间应忌烟酒。
3.服用时摇匀。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