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74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
批准日期:2015-08-10
药品本位码:86905019001355
适应症
滋肾益精,补脑安神。用于头晕心悸,目眩耳鸣,健忘失眠,阳痿遗精,疲乏无力。亦可用于脑动脉硬化,冠心病,前列腺增生,更年期综合征,病后虚弱等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脑动脉硬化,冠心病,前列腺增生,更年期综合征,病后虚弱,冠心病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作用类别
本品为虚证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