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12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剂型:片剂(薄膜衣)
规格:基片重0.4g
生产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1号(雁峰区工业项目集聚区)
批准日期:2015-09-11
药品本位码:86905019001287
适应症
补气,滋肾,益精。用于气阴亏虚、肾精不足所致的头晕、心悸、目眩、耳鸣、健忘、失眠、疲乏无力;更年期综合征、病后体虚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气阴亏虚,肾精不足,更年期综合征,肾精不足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早、中、晚空肚服。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味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