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657
英文名称:Eperiso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宜宇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山东青岛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生产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凤锦路16号
批准日期:2015-06-23
药品本位码:86904028000199
适应症
中枢性肌肉松弛药。用于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紧张状态、颈背肩臂综合症,肩周炎,肩关节周围炎,腰痛症;用于改善下列疾病所致的痉挛性麻痹、脑血管障碍,痉挛性脊髓麻痹,颈椎病,手术后遗症(包括脑,脊髓肿瘤),外伤后遗症(脊柱、脊髓损伤,颈部脊髓损伤,头部外伤),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婴儿大脑性轻瘫,脊髓小脑变性症,脊髓血管障碍,亚急性脊髓神经症(SMON)及其它脑脊髓疾病。
不良反应
1.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用药:休克、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液学检查异常(包括红细胞数、血红蛋白值)。
2.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皮肤:皮疹、瘙痒等。精神神经:失眠、头痛、困倦、身体僵硬、四肢麻木、知觉减退、四肢发颤等。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口干、便泌、腹泻、腹痛、腹胀等,偶有口腔炎。泌尿系统:尿闭、尿失禁、尿不尽感等。全身症状: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全身倦怠,偶有头晕、肌紧张减退等。其它:颜面热感、出汗等。
相关疾病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
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
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
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与血象的情况。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限工伤保险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二年半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在判断其在治疗上的益处高于风险时,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不足)。
老人用药
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应采取减量和加强观察等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类似药物盐酸甲苯哌丙酮在与甲氧卡巴莫合用时,曾有眼调节障碍的报道。
药物毒理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骼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γ—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基本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精神依赖性。
药代动力学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口服后,几乎全部由消化道吸收,健康成人一次口服150mg后约1.6—1.9小时,血浆浓度达最高峰,峰浓度为7.5—7.9ng/ml,半衰期为1.6—1.8小时;大鼠投药30分钟后的组织内分布情况,在脑、脊髓、坐骨神经及肌肉中的分布几乎与血液中的分布相同;投药后43%排至胆汁中,进入擦痕能够肝循环;大部分在24小时内以非活性羧酸型代谢物排出体外,77%由尿排出,21%从粪便中排出。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
YBH11092004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