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鹏软膏

日期:2018-12-11
青鹏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302028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青海

剂型:软膏剂

规格:30g,40g,50g,100g

生产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30号

批准日期:2015-01-20

药品本位码:86905948000030;86905948000078;86905948000092;86905948000047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948000030[50g];86905948000078[100g];86905948000092[30g];86905948000047[40g]

适应症

止痛消肿。用于痛风、湿痹、“岗巴”、“黄水”病等引起的肿痛发烧,疱疹,瘟疠发烧等
1.藏医:活血化瘀﹐消炎止痛。本品用于痛风、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热性“冈巴”、“黄水”病变引起的关节肿痛、扭挫伤肿痛、皮肤瘙痒、湿疹。 
2.中医:活血化瘀﹐消肿止痛。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痛风、急慢性扭挫伤、肩周炎引起的关节、肌肉肿胀疼痛及皮肤瘙痒、湿疹。

品牌

通天河

不良反应

无不良反应。

相关疾病

湿疹,皮肤瘙痒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关节周围炎,痛风,肩周炎,肩周炎,肩周炎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请勿口服﹐放在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2.破损皮肤禁用。
3.孕妇禁用。
4.运动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4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不适宜人群

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藏药第一册WS3-BC-0319-95

用法用量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色软膏,气微,味苦、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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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青海

编号:青20160041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6331007105086851

法定代表人:李宜遥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存和

日常监管机构: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宜遥

质量负责人:于慧

注册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30号

生产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30号:丸剂(水丸)、软膏剂***

生产范围: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三路30号:丸剂(水丸)、软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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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通天河藏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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