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40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西
剂型:茶剂
规格:每袋装4.4g
生产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尧王山西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058000107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不良反应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相关疾病
高血压
禁忌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泄泻者慎服。
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
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