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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火栀麦胶囊

日期:2018-12-06
清火栀麦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51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福建泉州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生产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

批准日期:2015-03-26

药品本位码:86904850001814

适应症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咽炎,牙痛,牙痛

禁忌

忌辛辣、鱼腥食物。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因咽痛较重并有发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经药理学试验证明,本品体外试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乙型链球菌和肺炎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肺炎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并有一定的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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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福建泉州

编号:闽20160109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50502M0000H7H0Q

法定代表人:张清海

发证日期:2016-04-30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剑平

日常监管机构: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鲤城分局

日常监管人员:郑宏伟 魏思远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董学谷

质量负责人:高坚峰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

生产地址:1、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茶(曲)剂,糖浆剂,煎膏剂,口服溶液剂***2、福建省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公共服务平台:膏药***

生产范围:1、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茶(曲)剂,糖浆剂,煎膏剂,口服溶液剂***2、福建省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公共服务平台: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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