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522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
剂型:散剂
规格:(1)5g (2)10g
生产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路21号
批准日期:2015-08-10
药品本位码:86905079000169;86905079000183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5079000169[5g];86905079000183[10g]
适应症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运动创伤,腰肌劳损,韧带损伤
禁忌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2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老人用药
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