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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麦健脾口服液

日期:2018-12-05
山麦健脾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185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双华路三段458号

批准日期:2015-08-14

药品本位码:86902022000016

适应症

消食健脾,行气和胃。用于饮食积滞所致的小儿厌食症。

品牌

好娃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饮食积滞,小儿厌食症,饮食积滞

禁忌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促进消化、增加体重、补血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执行标准

WS-5169(B-0169)-2002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液体;味酸,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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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编号:川20160226

分类码:HbZbY

机构代码:91510100777458424P

法定代表人:刘朝玉

发证日期:2018-06-1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庆营

日常监管机构:双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秦国珍、周家元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薛永江

质量负责人:罗贵全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双华路三段458号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双华路三段45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洗剂,栓剂,软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直接口服饮片***

生产范围:成都市双流双华路三段45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洗剂,栓剂,软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直接口服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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