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9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四川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2g
生产地址:四川省安岳县泰康路4号
批准日期:2015-08-21
药品本位码:86902154000649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呕吐、失眠、头痛、头晕眼花等。
相关疾病
新生儿肺不张,新生儿原发性肺膨胀不全,肺萎陷,小儿发烧,流行性感冒,感冒,叶间裂移位,风热感冒
禁忌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均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避光,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