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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曲

日期:2018-12-18
建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41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剂型:曲剂

规格:每块重10g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10-30

药品本位码:86902051000032

适应症

解表和中。用于寒热头痛,食滞阻中,呕吐胀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偏头痛,偏头痛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2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防潮,防蛀。

用法用量

煎服,一次15~30克,一日2次,儿童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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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编号:川20160217

分类码:Y

机构代码:91510114734799835Y

法定代表人:李小海

发证日期:2017-03-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庆营

日常监管机构:成都新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钟毓平、曾晓媛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小海

质量负责人:王晓旭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中药饮片,曲类,青黛,水牛角浓缩粉***

生产范围: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烫制、蒸制、煮制、酒制、醋制),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烫制、煅制、制炭、蒸制、煮制、炖制、�制、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油炙、煨制),曲类,青黛,水牛角浓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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