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97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5g
生产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新塘泰康工业园
批准日期:2014-08-28
药品本位码:86900535000202
适应症
解郁散结、活血止痛。用于乳腺增生病、中医辩证属于肝郁血瘀证患者,症见乳房疼痛、乳房肿块质地软硬不等,随月经周期及情绪而变化,可伴胸胁胀闷、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口苦、经行不畅、经色紫暗或挟血块或痛经,舌苔薄,舌质淡红或暗,或有瘀斑、瘀点,脉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乳腺增生,肝郁血瘀证,失眠,痛经,乳腺增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治疗结束后室性早博由“偶发”变为“频发”,停药数月后恢复正常,是否与本品有关尚无法确认,建议患有室性早博者慎用。
2.尚没有本品用于乳腺癌患者的研究数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对苯甲酸雌二醇所致乳腺增生模型大鼠有一定治疗作用;
2.可以改善血瘀模型大鼠的血流变指标;
3.可以提高小鼠热板痛阈,减少醋酸所致小鼠扭体次数;
4.对小鼠二甲苯所致耳廓肿胀和醋酸所致腹腔毛细管通透性增高有抑制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少于5天的,则从月经干净后开始服药,连服21天。疗程为三个月经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