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27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四川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15g(含积雪草总苷12mg)
生产地址:四川省广汉市深圳路西一段33号
批准日期:2014-03-18
药品本位码:86902508000417
适应症
本品用于促进创伤愈合作用。用于治疗外伤、手术创伤、烧伤、疤痕疙瘩及硬皮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外伤,手术创伤,烧伤,疤痕疙瘩,硬皮病,硬皮病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及硬皮病,一次2~4粒,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