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8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5ml
生产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太太药业大厦
批准日期:2015-06-28
药品本位码:86900545000018
适应症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虚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品牌
静心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阴虚肝旺,更年期综合症,失眠,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症
禁忌
1.乳房、卵巢及子宫肿瘤患者禁用。
2.外感发热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妇科出血患者慎服。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头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苦、微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