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274
英文名称:------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四川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6g(相当于原药材0.5g);每粒装0.52g
生产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2号
批准日期:2018-04-13
药品本位码:86902251001075;86902251001099
药品本位码备注:86902251001075[每粒装0.26g(相当于原药材0.5g)];86902251001099[每粒装0.52g]
适应症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禁忌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