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35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东营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7g
生产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津二路198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085000460
适应症
活血化瘀,通脉止痛。本品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证属心血瘀阻者。
品牌
凤凰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于哺乳期妇女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于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可改善大鼠及犬急性心肌缺血和心肌梗赛程度;降低心肌耗氧量,增加冠脉流量,改善心肌供血供氧,并能抑制血小板聚集和血栓的形成。延长小鼠出血凝血时间,对SHR大鼠大脑中的动脉引起的脑梗塞有保护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1次4粒,1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粉末;具特异芳香气,味甜、略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