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7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
剂型:口服液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生产地址:山东省平阴县城振兴大街
批准日期:2015-03-20
药品本位码:86904087000086
适应症
清热解表。用于轻、中型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周身不适,头痛目眩,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偶有腹泻。
相关疾病
轻型风热感冒,中型风热感冒,发热,周身不适,头痛目眩,咽喉肿痛,周身不适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