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康胶囊

日期:2018-12-10
脑血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60009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内容物重0.15g

生产地址:山东省微山县新河街北首

批准日期:2015-04-10

药品本位码:86904178000049

适应症

活血化瘀,破血散结。用于血瘀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舌强语蹇,舌紫暗,有瘀斑等,及高血压脑出血后的脑血肿、脑血栓见上述证候者。

品牌

昊福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慢性硬脑膜外血肿,高血压危象,血瘀中风,高血压脑出血后的脑血肿,脑血栓,高血压性脑出血,脑室内出血,血瘀中风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出血者及孕妇禁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晶监督管理局新药转正标准第十七册[WS3-015(Z-004)-98(Z)]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微腥,味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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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

编号:鲁20160275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370826166168938A

法定代表人:张成福

发证日期:2016-02-26

有效期至:2021-02-25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孙卫民、梁芳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成福

质量负责人:孙勇

注册地址:山东省微山县新河街北首

生产地址:山东省微山县新河街北首: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生产范围:山东省微山县新河街北首: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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