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湿祛痛膏

日期:2018-12-14
伤湿祛痛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98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济南

剂型:橡胶膏剂

规格:6.5cm×10cm

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东区)

批准日期:2015-07-24

药品本位码:86903960000113

适应症

祛风湿,止痛。本品用于头痛,风湿痛,神经痛,扭伤及肌肉酸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湿病性贫血,风湿病性贫血症,妊娠合并偏头痛,踝部扭伤,多发性肌炎,皮肌炎,高血压脑病,扭伤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注意事项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使用,不得任意增加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凡对橡胶膏过敏或皮肤糜烂有渗出液、外出血及化脓者均不宜贴用。运动员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WS3-B-1534-93

用法用量

贴患处,每日用量不超过4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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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济南

编号:鲁20160030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370000163156843E

法定代表人:吴世德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庆国 苗登彬、彭薇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贾美春

质量负责人:王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东区)

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东区):橡胶膏剂***

生产范围: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3333号(东区):橡胶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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