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3196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东营
剂型:合剂(口服液)
规格:每瓶装10ml
生产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142号
批准日期:2015-04-10
药品本位码:86904159000075
适应症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邪头痛,外感风邪,感冒,偏头痛,神经性头痛,头痛,流行性感冒,风邪头痛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注意事项
1.本药以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