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草口服液

日期:2018-12-07
益母草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34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181000838

适应症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血瘀,月经不调,月经不调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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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潍坊

编号:鲁20160130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370000165446553T

法定代表人:赵丙贤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曹云波、杨精山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盛廷

质量负责人:李文连

注册地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

生产地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酒剂、酊剂、煎膏剂、糖浆剂、口服液、合剂、散剂***

生产范围: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酒剂、酊剂、煎膏剂、糖浆剂、口服液、合剂、散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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