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1535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口服液
规格:每支10ml
生产地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
批准日期:2015-02-04
药品本位码:86904181000692
适应症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温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疾患。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温病发热,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病毒感染,腮腺炎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抗病毒颗粒由具有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的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川射干、鱼腥草、重楼、贯众等中药材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广谱抗病毒及抗菌作用。
2.通过体内抗病毒实验及各种动物模型实验,观察抗病毒颗粒的药理作用。结果抗病毒颗粒对小鼠流感病毒性肺炎有保护作用;对致热大鼠体温有明显抑制作用;抑制小鼠耳廓炎症;对小鼠棉球肉芽组织增生有明显抑制作用。
3.结论:抗病毒颗粒具有明显的抗病毒、解热及抗炎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WS3-49(X-39)-92(Z)
作用类别
本品为内科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饭,晚饭后各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