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9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东
剂型:口服液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山东省沂水县一中路15号
批准日期:2015-04-24
药品本位码:86904138000140
适应症
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瘀血痹阻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痛。
不良反应
偶见上腹部轻度不适,不影响继续治疗。
相关疾病
瘀血痹阻,胸痹,冠心病,心绞痛,胸痹
禁忌
孕妇慎服。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本品久贮后有少许沉淀,请摇匀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改善微循环,减少实验性动物的心肌梗塞范围,对心肌缺血时的心电图异常有一定程度的改进。
2.另外,本品还具有一定的降压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