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10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丸剂(水丸)
生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曹安路3045号
批准日期:2014-12-30
药品本位码:86900715000084
适应症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大便秘结,小便赤涩。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胆火旺,便秘,便秘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有效期24个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克,一日1~2次,饭前服用。
性状
本品为灰色水丸;具芦荟臭气,味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