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602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陪昆路200号
批准日期:2015-10-14
药品本位码:86900732000067
适应症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兴奋、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有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增高,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5.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相关疾病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细菌性痢疾
禁忌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7.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并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氟喹诺酮类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发生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