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395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and Diphenhydram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泰诺安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mg,对乙酰氨基酚500m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
批准日期:2014-09-04
药品本位码:86900734000027
适应症
用于缓解失眠伴随的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不良反应
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少见,有轻微口干,头晕,消化道不适,嗜睡等。偶见粒细胞缺乏、贫血、血小板减少等。长期大量用药可致肝、肾功能损害。
相关疾病
失眠,偏头痛,丛集性头痛,偏头痛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持续失眠2周,请咨询医师。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镇静药或催眠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老年人、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9.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10.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
不得给12岁以下儿童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短暂影响巴比妥类药和磺胺醋酰钠等的吸收。.2.本品和对氨基水杨酸钠同用可降低后者血药浓度。3.本品可增强中枢神经抑制药的作用。4.用于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的患者,有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风险。5.长期或大量应用时,能增强抗凝药的作用。6.长期大量与阿斯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7.与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增加毒性,应避免同时使用。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过量服用可出现消化道症状和肝功能损害,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药物毒理
本复方有镇静催眠及解热镇痛作用。
1.配方中的盐酸苯海拉明为H1受体拮抗剂及镇静剂,有抗过敏及镇静催眠作用,还有止吐,抗胆碱能及局麻作用。
2.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前列腺素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盐酸苯海拉明口服易吸收,口服后1~4小时血药浓度达到高峰,98%与血浆蛋白结合,在肝内代谢,半衰期为4~7小时。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吸收快速而完全,服药30分钟内产生解热镇痛作用,30~120分钟血药浓度达到高峰,消除半衰期为1~4小时,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尿中排泄。
贮藏
密闭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及助眠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睡前口服2片。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