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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麻美敏片(Ⅲ)

日期:2018-12-06
氨麻美敏片(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240

商品名:新帕尔克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

规格:复方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4398号

批准日期:2015-07-20

药品本位码:86900818002916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相关疾病

头痛,感冒,鼻塞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二年半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1次,每次1片,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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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101

分类码:HbZbSC

机构代码:91310000133742534B

法定代表人:顾浩亮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尧水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金剑、徐刚、施薇、隋红、吴君华、赵晓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潘德青

质量负责人:陈隽泓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05号

生产地址: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05号:片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硬胶囊剂、气雾剂(含激素类)、喷雾剂、免疫制剂***2.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4398号: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

生产范围:2.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4398号: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阿普唑仑片、艾司唑仑片、苯巴比妥片、地西泮片、氯硝西泮片)***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05号:片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硬胶囊剂、气雾剂(含激素类)、喷雾剂、免疫制剂(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双歧杆菌三联活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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