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699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
规格:0.2mg(按硒计91.3微克)
生产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云桥路455号
批准日期:2014-11-27
药品本位码:86900771000073
适应症
缺硒患者以及地方性疾病克山病的防治,以及长时间依靠静脉高营养维持的缺硒患者。
品牌
硒宝康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大骨节病,矮人病,算盘珠病,Kaschin-Beck病,克山病
禁忌
服用过量硒可引起中毒,每日最大安全量为400μg。
注意事项
服用硒剂过量会引起中毒,每日最大安全摄入量为400微克,但某些疾病如癌症、心血管等的用量由医生决定,不受此限制。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增加微量元素硒的摄入,可减少癌症、冠心病、高血压等的发病率;硒还能增强视力,刺激免疫球蛋白和抗体产生。
药物毒理
在体内硒和维生素E协同,能够保护细胞膜,防止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微量硒具有防癌作用及保护肝脏的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每日1次,2—4岁每次服半片;5—10岁每次服1片;11岁以上每次服2片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为类白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