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192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眼膏剂
规格:2g:6m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批准日期:2015-01-22
药品本位码:86900774000155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不良反应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相关疾病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外眼感染,术后感染
禁忌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通过抑制细菌原核细胞DNA旋转酶和DNA复制而发挥作用。
2.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群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
3.对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溶血链球菌、肠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细菌属、肺炎杆菌、肠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Acinetobacter属、CamPylobacter属、PeptostoreptoCoCus属、衣原体属敏感性菌种等感染症有效。
4.本品与其他抗菌药未见交叉耐药性。
药代动力学
1.一滴点眼后,1小时角膜浓度达最大值3.22ug/g,房水浓度30分钟达峰值0.71μg/ml。
2.局部点眼后的眼内通透性良好。
贮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