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盐酸甲氯芬酯胶囊

日期:2018-12-05
盐酸甲氯芬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146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g

生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路853号

批准日期:2015-01-07

药品本位码:86900808000373

适应症

本品用于改善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小儿智力发育迟钝及小儿遗尿症等。

不良反应

胃部不适、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相关疾病

恐缩症,缩阳症,缩阴病,酒精伴发的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急性应激反应,急性心因性反应,小儿遗尿症

禁忌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注意事项

高血压患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中毒症状:焦虑不安、活动增多、共济失调、惊厥,可引起心悸、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处理:洗胃、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并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药物毒理

本品能促进脑细胞的氧化还原代谢,增加对糖类的利用,对中枢抑制患者有兴奋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0.1~0.2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2.儿童:一次0.1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003

分类码:HabC

机构代码:60720359-2

法定代表人:姚伟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尧水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沈建华、金静、季建敏、郁晓华、徐雯、张羽嘉/吴一骏、叶明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翁建平

质量负责人:张士俊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879号

生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路853号: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搽剂(外用)、原料药***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879号: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精神药品***

生产范围:上海市嘉定区澄浏路853号: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搽剂(外用)、原料药(门冬氨酸钙、去乙酰毛花苷、氢溴酸加兰他敏、单硝酸异山梨酯、华法林钠、盐酸氮芥、氯化琥珀胆碱、甲磺酸酚妥拉明、硫酸特布他林、米力农、盐酸妥拉唑林)、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艾司唑仑片、尼可地尔)***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879号: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精神药品(地西泮注射液、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联系我们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shxdhpy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