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55
英文名称:CefalexinSustained-releaseCapsules
商品名:申嘉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胶囊剂(缓释)
规格:0.25g
生产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唐公路788号
批准日期:2015-07-29
药品本位码:86900785000359
适应症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品牌
申嘉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相关疾病
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哮喘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详见【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健康成年人餐后半小时口服本品0.5g后,血药峰浓度约为57g/ml,半衰期为1.5小时。血浆中药物浓度维持≥3.14mg/ml的时间可达4小时以上。除脑和脑脊液外,本品的组织分布良好。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口服后12小时内,尿中回收率在65%以上。
贮藏
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
执行标准
WS1-(X-377)-2003Z
用法用量
口服。1.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0.5-1.0g(2-4粒),一日二次,分别于早、晚餐后服用。2.体重20公斤以下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3.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的头孢氨苄胃溶颗粒75mg(效价)和肠溶颗粒175mg(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