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005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
规格:醋酸环丙孕酮2mg,炔雌醇0.035m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598号
批准日期:2014-12-25
药品本位码:86900803000194
适应症
炔雌醇环丙孕酮片可用于口服避孕。也可用于治疗妇女雄激素依赖性疾病,妇女雄激素性脱发、轻型多毛症、以及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的高雄性激素表现。
不良反应
乳房:触痛、疼痛、增大、分泌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偏头痛、性欲改变、情绪抑郁/改变胃肠道:恶心、呕吐、其它胃肠道主诉皮肤:多种皮肤疾病(如皮疹,结节性红斑,多形性红斑)泌尿生殖系:阴道分泌物改变眼睛:不耐受隐形眼镜其它:体液潴留;体重变化;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血清甘油三酯升高。
相关疾病
多囊卵巢综合征,结节病,肉样瘤病,Boeck肉样瘤,Schaumann良性淋巴肉芽肿病,Besnier冻疮样狼疮,痤疮
禁忌
含有雌、孕激素的复方制剂不能用于下列任何情况。如果使用这些制剂期间,首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必须立即停药。
1、出现或既往有静脉或动脉血栓形成性/血栓栓塞性疾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
2、出现或既往有血栓形成的前驱症状(如:短暂脑缺血发作、心绞痛)
3、有局灶性神经症状的偏头痛病史
4、出现或既往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只要肝功能值没有恢复正常
5、出现或既往有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
6、已知或怀疑受性甾体激素影响的(如:生殖器官或乳腺)恶性肿瘤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炔雌醇环丙孕酮片不能用于妊娠期。如果服用炔雌醇环丙孕酮片期间发生妊娠,应立即停药。(参见临床前安全性资料)哺乳期哺乳期也禁用炔雌醇环丙孕酮片。醋酸环丙孕酮可进入哺乳妇女的乳汁。母亲剂量的约0.2%可通过乳汁到达新生儿,相当于剂量1mg/kg。在哺乳期,母亲每日的炔雌醇剂量的0.02%通过乳汁转运给新生儿。
儿童用药
本品只能在初潮后使用。
老人用药
不适用。本品不能用于绝经后。
药物相互作用
1.药物相互作用。导致性激素清除率增加的药物相互作用,可引起突破性出血和口服避孕失败。已确定的药物有乙内酰脲﹑巴比妥酸盐﹑扑米酮﹑卡马西平和利福平;怀疑的药物有奥卡西平﹑托吡酯﹑非尔氨酯和灰黄霉素。这种相互作用的机制是根据这些药物的肝酶诱导性能。最大的酶诱导作用一般在2-3周后见到,但停药后可能持续至少4周。也曾报道抗生素使避孕失败,如氨苄西林和四环素。作用机制还没有被阐明。妇女短期使用上述各类药物或个别药物治疗,应该在合并使用药物期间和停药后7天内,除使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外,暂时加用屏障避孕方法。使用利福平的妇女,在服用利福平期间和停药后28天内,除使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外,应加用屏障避孕方法。如果合并用药超过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包装的最后一片,则应该继续服用下一盒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而没有停药期。接受肝酶诱导药物长期治疗的妇女,专家们推荐增加避孕甾体激素的剂量。如果一种高剂量避孕药不能合乎要求,或表现不满意或不可信,例如出现不规则出血,则应建议使用另外的避孕方法。
2.实验室检查。使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类制剂,可能影响某些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肝脏﹑甲状腺﹑肾上腺和肾功能的生化指标,(载体)蛋白血浆水平,如皮质醇结合球蛋白和脂质/脂蛋白部分,碳水化合物代谢指标,以及凝血和纤溶指标。变化通常保持在正常的实验室检查范围内。
药物过量
没有关于服药过量造成的严重有害作用的报告。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的症状为:恶心、呕吐以及在年轻女孩有轻微的阴道出血。没有解毒药物,进一步处理为对症治疗。
药物毒理
药效学特性由皮脂腺和毛囊组成的毛囊皮脂腺单位是对雄激素敏感的一个皮肤组成部分,痤疮,脂溢性皮炎,妇女多毛症和雄激素性脱发都是这—靶器官异常而造成的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是其敏感性增加或雄激素的血清浓度增高。炔雌醇环丙孕酮片中所含的两种成份都会对高雄激素状态产生有益的影响:醋酸环丙孕酮是雄激素在受体水平的竞争性拮抗剂,可以对靶细胞的雄激素合成产生抑制效应,并可通过抗促性腺效应来降低雄激素的血液浓度;其抗促性腺效应又被炔雌醇所增强,炔雌醇还上调了血浆中的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HBG)的合成.
药代动力学
醋酸环丙孕酮吸收口服醋酸环丙孕酮后吸收迅速而且完全。单次服药约1.6小时后达到血清峰浓度15ng/ml。生物利用度约为88%。分布醋酸环丙孕酮几乎专一性地与血清白蛋白结合。血药总含量中仅有3.5%-4.0%以游离类固醇的形式存在。炔雌醇造成的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HBG)的增加并不影响醋酸环丙孕酮的血清蛋白结合。酸环丙孕酮的表现分布容积约为986+/-437L。代谢醋酸环丙孕酮几乎能完全代谢。发现的血浆主要代谢产物为15β-OH-CPA,它是通过细胞色素P450酶CYP3A4形成。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口服1.给药方法。要规律服用炔雌醇以取得治疗效果和所需的避孕保护。应该停止应用此前使用的激素避孕法。炔雌醇的剂量方案和大多数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常用方案类似。这样必须考虑采取同样的用药规则。正确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每年的失败率约为1%。不规律服用炔雌醇环丙孕酮片能导致经间期出血,并可能降低治疗和避孕的可靠性。2.如何开始服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既往没有使用激素避孕药(过去1个月)。应该在妇女自然月经周期的第1天开始服药(即月经出血的第1天)。也可以在第2-5天开始,但推荐在第一个治疗周期服药的头7天内,加用屏障避孕法。从另一种口服避孕药(COC)改服。最好是在以前所用COC的最后一片活性药片后,立即开始服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但最晚应在以前所用COC的停药期末。从单纯孕激素方法(微丸﹑注射液﹑埋植剂)改服。可在任何时间从微丸(埋植剂应在取出日,注射液应在下一次注射日)改服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但应建议对所有这些情况,应在服药的最初7天内加用屏障避孕法。早期妊娠流产后。可以立即开始服药。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加用其它避孕方法。分娩后或中期妊娠流产后。哺乳妇女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节。应建议妇女在分娩后或中期妊娠流产后第21-28天开始服药。如果开始较晚,应建议妇女在服药的最初7天内加用屏障法。然而,如果已经发生性行为,在实际开始服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之前,应该除外妊娠,或者妇女要等到她的第一次月经来潮时再服用。3.漏服药的处理。如果使用者忘记服药的时间在12小时以内,对避孕的保护作用不会降低。一旦妇女想起,就必须立即补服,同时仍应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片药物。如果忘记服药的时间超过12小时,避孕保护可能降低。漏服药的处理可遵循以下两项基本原则:(1)停止服药不能超过7天。(2)需要不间断地连服7天,以保持对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适当抑制。4.在日常使用中可给出如下建议:第1周,使用者应该在想起来时尽快服用最后漏服的药片,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然后继续在常规时间服药。此外,在以后的7天内要加用屏障避孕法如避孕套。如果此前7天内已发生性行为,应考虑有妊娠的可能。漏服的药片越多并且越接近常规的停药期,发生妊娠的危险越高。第2周,使用者应该在想起来时尽快服用最后漏服的药片,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然后继续在常规的时间服药。假若使用者在第1片漏服药的前7天内均正确服药,则不需要采用另外的避孕方法。但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或者漏服不止1片,那么应建议妇女加用其它的避孕方法7天。第3周,因为临近7天的停药期,所以可靠性降低的危险很大。但是,通过调整服药计划,仍可防止避孕保护作用的降低。假如妇女在漏服第1片药以前7天内均正确服药,则遵照以下两项建议的任一项,使用者没有必要采取另外的避孕措施。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建议妇女遵循这两项建议的第一项,并在以后的7天内采取另外的预防措施。(1)使用者必须在想起来时尽快服用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即使如果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然后继续在常规时间服药。这盒药服完后立即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即两盒药之间没有停药期。使用者在第二盒药服完之前,不大可能有撤退性出血,但可能在服药期间出现点滴或突破性出血。(2)也可以建议妇女不再继续服用此周期药物。停药7天,包括漏服的天数,然后开始继续服用下一周期的药物。如果妇女漏服药物,而且在随后的第一个正常停药间隔期没有发生撤退性出血,应考虑妊娠的可能。5.对发生胃肠道紊乱给予的建议如果发生严重的胃肠道不适,吸收可能不完全,那么则需要同时采用其它的避孕方法。如果服药后3-4小时内发生呕吐,则吸收可能不完全。在这种情况时,可以考虑采用“漏服药的处理”的建议。如果妇女不想改变正常的服药计划,她必须从另一盒药中取出药物补服。6.使用时间长度。作为避孕药,只要需要避孕而没有出现禁忌症,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可以一直使用。为治疗目的,使用长度取决于临床病变的严重性,通常治疗需要进行几个月。一般推荐在症状消退后再继续服用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至少3-4个周期。如果停药数周或数月后又有复发,可以恢复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治疗。7.特殊人群用药。(1)肝脏损伤患者。有严重肝脏疾病的妇女只要肝脏功能指标未恢复至正常,禁用本品。见【禁忌】。(2)肾脏损伤患者。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