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975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片剂
规格:1m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598号
批准日期:2014-12-09
药品本位码:86900803000071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晚期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的姑息治疗(即复发性﹑不能手术的或已经转移的患者)。不能替代目前接受的手术,放射或化学治疗。
不良反应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2.突破性出血
3.孕期服用有比较明确的增加女性后代男性化的作用
相关疾病
晚期乳腺癌,子宫内膜癌
禁忌
1.对本品种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
3.血栓性静脉炎及血栓患者.
4.妊娠诊断试验.
注意事项
1.治疗前排除妊娠。
2.治疗期间必须有安全的避孕措施。
3.不应推荐在妊娠最初四个月内使用孕酮类药物。
4.如果在妊娠最初四个月内使用了本品,应将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告知患者。
5.正在使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劝其不要怀孕。
6.常规的密切监测适用于所有采用本品治疗的复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患者,具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由于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有害作用,服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孕妇用药,参见【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老人用药
所进行的临床研究没有对老年病人单独评估。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本品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不明了。但如果你在定时服用其他药物或准备用其他药物时,应该请教你的医师。你的医师会告诉你是否有预期的不能耐受的反应或特别的注意事项,例如:你用本品时,对其他药物是否应该采用不同的剂量方案。请注意:如果你在目前仍在用其他药物时,这些指示也是有用的。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本品为半合成孕激素衍生物,对激素依赖性肿瘤有一定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与甲孕酮相同,可能是通过对垂体促性腺激素分泌的影响,控制卵巢滤泡的发育及生长,从而减少雌激素的产生。作用于雌激素受体,阻止其合成和重新利用,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抑制瘤细胞生长。此外,还可拮抗糖皮质激素受体,干扰类固醇激素受体与细胞生长分化相关的调节蛋白间的相互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160mg后能迅速吸收,血药浓度升高较快,2小时后可达到峰值,吸收半衰期为2.5小时,大部分药物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形式经肾脏排泄,消除相半衰期为32.5小时。
贮藏
室温(25℃)储存,避免超过40℃。
用法用量
乳腺癌:一日160mg,一日剂量,一次或分次服用。子宫内膜癌:根据疾病的情况,一日40—320mg,一日剂量,一次或分次服用。或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