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58
商品名:贝可乐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粉雾剂
规格:0.2m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598号
批准日期:2014-12-02
药品本位码:86900681000576
适应症
(1)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病人,特别是支气管扩张剂或其他平喘药,如色甘酸钠不足以控制哮喘时。(2)依赖激素治疗的哮喘病人。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口部有白色念珠菌感染,声音嘶哑,喉部不适等。
相关疾病
职业性哮喘,老年人呼吸衰竭,老年呼吸衰竭,肺泡通气低下综合征,肺泡换气不足综合征,肺泡通气低下综合症,尘螨过敏性哮喘,支气管哮喘
禁忌
(1)对本制剂过敏的病人禁用。(2)活动性和静止期肺结核患者慎用。
注意事项
(1)因感染引起哮喘加剧者,需用抗生素治疗和加用本剂。(2)应用口服激素改用本剂时,不应突然停止口服激素,并应注意垂体肾上腺系统的完全复原。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活性成分是二丙酸倍氯米松,是一种强效局部用糖皮质激素,它能增强内皮细胞、平滑肌细胞和溶酶体膜的稳定性,抑制免疫反应和降低抗体合成,从而使组胺等过敏活性物质的释放减少和活性降低,并能减轻抗原抗体结合时激发的酶促过程,抑制支气管收缩物质的合成和释放,抑制平滑肌的收缩反应。
药代动力学
经吸入后,部分药物到达肺部而被肺吸收,然后经肝脏迅速灭活,在一般治疗剂量下,由于其局部作用很强,用量很小,迅速灭活,不易呈现全身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喷雾吸入:成人,一次0.2mg,一日3~4次;儿童,一次0.1mg,一日3~4次。
性状
微粉化丙酮倍氯米松和适宜的辅料装入空心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