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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甲氯芬酯胶囊

日期:2018-12-11
盐酸甲氯芬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183

英文名称:Meclofenoxat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g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0号

批准日期:2015-06-23

药品本位码:86900795000769

适应症

本品用于改善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小儿智力发育迟钝及小儿遗尿症等。

不良反应

胃部不适、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相关疾病

恐缩症,缩阳症,缩阴病,酒精伴发的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急性应激反应,急性心因性反应,老年性痴呆

禁忌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注意事项

高血压患者慎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中毒症状:焦虑不安、活动增多、共济失调、惊厥,可引起心悸、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处理:洗胃、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并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药物毒理

本品能促进脑细胞的氧化还原代谢,增加对糖类的利用,对中枢抑制患者有兴奋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次0.1~0.2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2.儿童:一次0.1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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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059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310112133354160Q

法定代表人:商鼎

发证日期:2016-09-27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尧水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朱璟刚、孙加红、徐陈洪、任玮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商鼎

质量负责人:陈龙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0号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0号: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干混悬剂、软膏剂(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滴耳剂、溶液剂(外用[激素类])***

生产范围: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0号: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干混悬剂、软膏剂(激素类)、乳膏剂(含激素类)、凝胶剂、滴耳剂、溶液剂(外用[激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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