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656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复方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65号
批准日期:2015-06-26
药品本位码:86900812000055
适应症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失血、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也可作为部分维生素、氨基酸及微量元素的补充。
不良反应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
2.本品可引起肠蠕动减少,可致便秘,并排泄黑便。
相关疾病
缺铁性贫血,维生素缺乏,氨基酸缺乏,微量元素缺乏,维生素缺乏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严重肾功能障碍等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
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3.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
4.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应与浓茶同服。
6.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及鞣酸等同服,可妨碍铁的吸收。
2.本品可减少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甲基多巴及喹诺酮类等药物的吸收。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
2.口服硫酸亚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赖氨酸为人体必需氨基酸之一,特别是儿童发育期、病后恢复期、妊娠哺乳期需要量更高;硫酸锌、硫酸铜、维生素B6、维生素B12为微量元素与维生素,是构成多种辅酶和激素的重要成份,为维持机体正常代谢和身体健康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用。预防量为治疗量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