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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花油

日期:2018-12-08
白花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09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上海

剂型:搽剂

规格:每瓶装10ml

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批准日期:2015-05-04

药品本位码:86900830000020

适应症

疏风止痒,理气止痛,消疲提神。用于关节酸痛,伤风感冒,头痛鼻塞,扭伤。

品牌

信龙

不良反应

偶见局部皮肤过敏。

相关疾病

疏风止痒,理气止痛,消疲提神,关节酸痛,伤风感冒,头痛鼻塞,扭伤

禁忌

皮肤破损处忌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供外用涂擦。
2.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烧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凉暗处。

用法用量

外用,搽抹患处。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透明液体;有较强烈的特异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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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上海

编号:沪20160099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60723368-7

法定代表人:方之光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衣承东

日常监管机构: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青、蔡佳、乔磊、莫海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方之光

质量负责人:郅晓珂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

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滴耳剂、滴鼻剂、散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含激素类])、溶液剂(外用)、搽剂、糊剂、中药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上海市奉贤区洪朱路777号:滴耳剂、滴鼻剂、散剂、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含激素类])、溶液剂(外用)、搽剂、糊剂、中药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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