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龙胶囊

日期:2018-12-06
深海龙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78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48g)

生产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

批准日期:2015-03-20

药品本位码:86904034000046

适应症

温补肾阳,补髓填精。用于因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心悸失眠,小便频数。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肾阳不足,耳鸣,失眠,耳鸣

禁忌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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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青岛

编号:鲁20160045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370200264584097H

法定代表人:左敏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辛仁东

日常监管机构: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单毅,朱建芬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聪

质量负责人:陆鹏

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

生产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丸剂(水丸)、合剂、口服液、滴剂、原料药***

生产范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丸剂(水丸)、合剂、口服液、滴剂、原料药(多糖铁复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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