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金莲花口服液

日期:2018-12-09
金莲花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103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大道288号

批准日期:2015-08-03

药品本位码:86902763000276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品牌

石四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清热解毒,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清热解毒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清热解毒,祛瘀消肿,有抑菌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22732005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上一篇:抗感解毒颗粒

下一篇:清热解毒口服液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石家庄

编号:冀20150152

分类码:HbZbCb

机构代码:911301001044060055

法定代表人:曲继广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藁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高新区社会发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日常监管人员:郝晓芳 徐风 田育红 郭永刚 刘伟平 李在兰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曲继广

质量负责人:张清江

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大道288号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膜输液袋、聚丙烯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外阻隔袋多层共挤输液用袋),冲洗剂(聚丙烯输液瓶、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大道288号:大容量注射剂(玻璃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聚丙烯输液瓶、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玻璃安瓿、聚丙烯安瓿)、喷雾剂、吸入制剂(聚丙烯安瓿),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干混悬剂***

生产范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膜输液袋、聚丙烯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外阻隔袋多层共挤输液用袋),冲洗剂(聚丙烯输液瓶、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大道288号:大容量注射剂(玻璃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聚丙烯输液瓶、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玻璃安瓿、聚丙烯安瓿)、喷雾剂、吸入制剂(聚丙烯安瓿),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干混悬剂***

联系我们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sjzsy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