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78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生产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白云大道97号
批准日期:2015-05-27
药品本位码:86904875000298
适应症
清热利咽,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咳嗽;慢性支气管炎,扁桃腺炎见上述症状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咳嗽,慢性支气管炎,扁桃腺炎,扁桃体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咳嗽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年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WS-10570(ZD-0570)-2002-2012Z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