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339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5g
生产地址: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6号
批准日期:2015-09-06
药品本位码:86902380000710
适应症
清肝明目,泻火通便。用于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内生疮、胃肠湿热,头晕牙痛,眼目赤肿,大便不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胆实热,耳聋,耳鸣,耳疮,胃肠湿热,牙痛,中耳炎,耳鸣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遵医嘱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