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91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西吕梁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丸重0.35g
生产地址:山西省吕梁市虎山工业园区1号
批准日期:2015-08-07
药品本位码:86902936000140
适应症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眩晕,便秘,偏头痛,牙龈炎,口腔溃疡,耳鸣,牙龈炎
禁忌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