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70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山西
剂型:丸剂(大蜜丸)
规格:每丸重6g
生产地址:山西省榆社县迎春北路35号
批准日期:2015-09-06
药品本位码:86902950001147
适应症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上焦风热,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口舌生疮
禁忌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药物毒理
主要有抗感染,解热,镇静,降压等作用。
1.抗感染:黄连、黄芩、黄柏、栀子、防风、白芷、菊花、大黄对细菌、病毒、真菌、原虫等有抑制作用。
2.解热镇静:黄连、黄芩、黄柏、防风、连翘、石膏有不同程度的解热镇静作用。
3.降压:黄连、黄芩、黄柏都有降压作用,薄荷能扩张皮肤血管。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在肠道中以基质和酯化物的形式被吸收,在体内水解为碱。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胸、腹水及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有一定量(约为血药浓度的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0%左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5%~20%,母乳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50%以上。表观分布容积(Vd)为0.9L/kg。蛋白结合率为70%~90%。
2.红霉素在肝内代谢,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约2%~5%的口服量自肾小球滤过排出,无尿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一6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