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50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陕西宝鸡
剂型:口服液
规格:每支装10ml,相当于原生药1.65g
生产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平路14公里处
批准日期:2015-08-27
药品本位码:86902410000758
适应症
消食化滞,和胃止呕。用于小儿停食停乳,肚腹胀满,呕吐,心烦、口渴、不思饮食。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停乳,小儿停食,心烦,口渴,不思饮食,口渴
禁忌
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1.久贮后微有沉淀,摇匀后可继续使用。
2不宜用于平喘患者。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明确。
儿童用药
适用于小儿停食停乳
老人用药
尚未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