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芪冬颐心颗粒

日期:2018-12-08
芪冬颐心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68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辽宁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5g

生产地址:辽宁省新民市工业园区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283001749

适应症

益气养心,安神止悸。用于病毒性心肌炎所致的心悸、胸闷、胸痛、气短乏力、失眠多梦、自汗、盗汗、心烦等气阴两虚证。

不良反应

偶见服药后胃部不适,宜饭后服用。

相关疾病

病毒性心肌炎,气阴两虚,气阴两虚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孕妇忌服。
2.偶见服药后胃部不适,宜饭后服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1.柯萨奇B组病毒B3型Nancy株感染动物所致心肌炎模型试验表明,本品对该病毒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麻醉犬血流动力学、心肌耗氧量试验结果证明,本品可降低冠脉阻力,增加冠脉流量,减少心肌耗氧量。
3.结扎犬冠状动脉致心肌缺血试验显示,本品可减轻心肌缺血程度和心肌缺血范围,缩小心肌梗塞面积。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一疗程为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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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

编号:辽2015004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210181240960289Q

法定代表人:王兵

发证日期:2018-02-06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海宁、唐文静、韩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兵

质量负责人:韩伟

注册地址:辽宁省新民市工业开发园区内

生产地址:辽宁省新民市工业园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栓剂,乳膏剂,煎膏剂,口服液***

生产范围:辽宁省新民市工业园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糖浆剂,栓剂,乳膏剂,煎膏剂,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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