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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胃气痛片

日期:2018-12-07
肝胃气痛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96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重0.6g

生产地址:沈阳新民市东大营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2号

批准日期:2015-06-30

药品本位码:86901301000136

适应症

健胃制酸。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胃不和,胃胀,积食,慢性胃炎,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胀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防潮。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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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225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210100243418823G

法定代表人:刘汉军

发证日期:2018-03-0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阎浩林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庞舒月、梁峻馨、庞大海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刘汉军

质量负责人:李松颖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东大营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2号

生产地址:沈阳新民市东大营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2号: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四川省西昌市机场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共用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

生产范围:沈阳新民市东大营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2号: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四川省西昌市机场路: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共用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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