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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癌平颗粒

日期:2018-12-09
消癌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426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8g

生产地址: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京沈西一街18号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309000497

适应症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不良反应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相关疾病

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

禁忌

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尚未明确。

老人用药

尚未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乌骨藤独有的成分具有诱导和促使微管(肿瘤细胞赖以分裂、扩散的载体)蛋白聚合,微管装配与微管稳定的独特作用机制,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有丝分裂,达到抑癌、治癌的目的。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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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026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210113715743609A

法定代表人:洪率茗

发证日期:2017-03-2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放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庞大海、庞舒月、梁俊馨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丽莎

质量负责人:任平

注册地址: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京沈西一街18号

生产地址: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京沈西一街18号: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

生产范围: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京沈西一街18号: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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