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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日期:2018-12-11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242

英文名称:Ambroxol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开顺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注射剂(冻干)

规格:30mg

生产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

批准日期:2015-08-15

药品本位码:86901332000075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

不良反应

本品通常能很好耐受,曾有轻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快速静注可引起头痛﹑腿痛和疲惫感。

相关疾病

呼吸道感染,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炎,早产儿,慢性支气管炎

禁忌

本品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它配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用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pH5.0.不能与pH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滇索游离碱沉淀。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2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临床试验显示,对妊娠无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应慎用药物,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注意观察,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抗生素协同治疗(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强力霉素)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与其它药物合用所致临床相关不良影响未见报道。

药物过量

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药物毒理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粘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药代动力学

本品从血液至组织的分布快且显著,肺脏为主要靶器官。血浆半衰期为7-12小时,无累积效应。盐酸氨溴索主要在肝脏代谢,大约90%经肾脏排除。

贮藏

密闭

用法用量

用前用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静脉注射。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次,每次30mg(1瓶)。本品亦可用适量无菌注射用水稀释后与葡萄糖、果糖、0.9%氯化钠注射液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预防治疗、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均为缓慢静脉注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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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沈阳

编号:辽20150037

分类码:Hb

机构代码:91210111711144908A

法定代表人:郑峰

发证日期:2018-06-2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阎浩林

日常监管机构: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海宁、唐文静、韩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郑峰

质量负责人:李宝喜

注册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

生产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冻干粉针剂***

生产范围: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0号:冻干粉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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